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热点解答

征兵热点问题解答

一、就业优待政策

1.就业服务

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,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,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就业服务,包括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、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,享受就业信息、重点推荐、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。

2.定向招聘

北京市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、事业单位、国有企业、非公经济组织岗位,定向考录聘退役大学生士兵。考录聘数量总数不低于当年列入人员范围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50%,退役大学生士兵可视同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办理招录用手续。

3.户口政策

本科以上学历非京籍退役复学后完成学业的应届毕业生,自带户口指标,被本市用人单位接收的,可办理进京落户手续。

4.部队提干

提干是由士兵转为军官,走向职业军人的途径之一。获得本科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入伍,满足部队相关要求,可获提干资格。

5.安排工作

义务兵服役期满,选择留在部队改军士继续服役且军士服役满12年、服役期间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,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。


二、深造优待政策

1.考研专项计划

国家每年提供8000个名额,用于“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”。

2.考研加分

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,初试总分加10分,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(考研加分和专项计划,不可同时享受,只能二选一)。


三、复学优待政策

1.复学政策

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,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,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。

2.转专业

放宽退役大学生复学转专业限制,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,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,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。


四、经济优待政策

1.政府经济补助

选择由学校应征入伍学生享受国家和北京市的相关经济优待政策,含入伍优待金、学费资助、自主就业经济补助、服役津贴和退役金、国家助学金等,总费用约30万元(以实际政策为准,详情可咨询学校征兵工作办公室)。

2.父母医保优待

自2019年起,北京市开展“你为祖国尽忠,我替军人尽孝”活动,为从北京市入伍义务兵的父母,购买为期2年的医疗补充保险和综合意外保险。义务兵父母生病医疗报销比例在全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基础上,可累计达到90%。(具体按照北京市相关政策执行)持续推动优待政策从经济驱动向提高军人军属荣誉感、社会地位转变。